格莱美从05年开始专门设置电子音乐的奖项;同时对于音乐技术的创新也从很早就开始有奖。相比较,传统的traditional pop奖反而要在今年被取消。电子音乐的乐理要求并不高,很多一上来就直接搞电子音乐人的乐理水平真的不怎么样,旋律写作全靠在键盘上摸。很多东西听起来很随意,声部很少很简单。这大概是很多传统音乐人对于电子音乐人的理解。不过,我首先要说的是,他们这样的做法其实是有理由的。这是基于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在一定范围内,乐器的声音越大,听上去就更打动人,更好听。这是无法争辩的。那么,一首歌在于音量固定的情况下,加入大量的乐器会使每个乐器音量变小,削弱音乐的感染力。所以很多电子音乐的声部并不复杂,谱子很简单,为了追求最大的表现力;但是在声部之间的配合和各种效果的添加都很有学问。其次,我要说的是,相当一部分先锋电子音乐人(以及录音混音师)对于音乐技术的发展是有着重大的推动的。你以为他们在乐理上水平不够,在技术上全给你补回来。早期是对于硬件技术,磁带,合成器的大量掌握(制作一个音色要用傅里叶函数你怕不怕);现在则是对于编程和电脑音乐的精通。他们的影响几乎渗透到方方面面。很多实验性的技巧,经过个十几年,就走到了大众的流行音乐里面。就比如说合成器和效果器的使用,创造出人耳从未听过的音色。一开始的实验作品几乎是听不下去的,现在哪首歌里面没有合成器?更比如DJ一开始实验的侧链压缩技术等等,都是现在很常见的手段了。对比一下 The Beatles,Micheal Jackson 以及 Lady Gaga 的录音、编曲和混音,你以为这个巨大的进步是凭空突然出现的吗?如果只凭着传统音乐人的偏见和努力,我们今天听到的 Lady Gaga 也就是 The Beatles 的音质和混音水平。`当然,以上说的非常笼统和概括。所谓的“电子音乐人”我还包含了很多早期的DJ。。另外不是所有电子音乐人都会编程啦lol。。也有一些电子音乐的技术导致了新的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在这里,我还是对于民谣的流行发表一点看法:中国作为大国,流行的却是小家子气的东西。或者说,“小”民谣、“小”情歌占据绝对优势,压榨了其它类型音乐的生存空间,这算是反映了多么悲哀的现实啊。中国五千年除了评弹小调,还有京剧秦腔,然而现在很多人一股脑全把后者的气韵忘得精光。很多人老是瞧不起日本韩国,与此同时却感叹“我们五千年文化为何不能文化输出”。说真的,这种小打小闹不仅毫无创新,也注定了中国歌曲几乎走不出国门,不能像K-Pop一样有那么强大的国际影响力。欧美的流行音乐,种类之丰富,格局之辽阔,气势之宏大,中国真的是完全比不上。
无论任何种类的音乐,都是需要一个探索发展的过程的。爵士乐在最开始出现的时候也是被看做是下流的,不体面的音乐的。但是在之后的几十年中,不断有如Louis Armstrong, Duke Ellington等的音乐家推进爵士乐的发展,使得爵士乐慢慢成为被大众认可的音乐。现在的电子音乐也是一样。电子音乐现在需要的就是一些创新的革命的能为电子音乐赋予新的可能性的领军人物来带领整个电子音乐界发展。毕竟电子音乐作为一个打破了其他音乐在音色上的限制的音乐种类,潜能也是无比巨大的。相信有一天人们一提起电子音乐想到的不只是club, bar,而是一些能被称为经典的电子音乐人或创作吧。
电子音乐(Electronic Music),简称电音、电子乐。含义而言,只要是使用电子乐器音色所创造的音乐,都可属之。任何以电子合成器、效果器、电脑音乐软件、鼓机等“电子乐器”所产生的电子音色的音乐,都可合理地称为电子音乐。包括house、trap、dubstep、techno、Trance等种类的音乐。电子音乐,其范围相当广泛,电影配乐、广告配乐,某些流行歌、摇滚乐中都经常会出现,只是常人不易发觉。国内很多人经常会把电子音乐叫成是DJ,但这是错误的叫法。因为DJ只是职业不是音乐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