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听《早春的树》,听的是很厉害的吉他。我能一口气飙下来整串前奏,连续换指,划弦揉弦完事再加上一个清亮亮的泛音。很酷很炫。现在听的是一颗春生夏长秋落冬灭的枝桠宛转的树,孤孤单单,就长在那儿,任凭你风风雨雨云起云涌。人们闲时想起它,老木匠抽起含烟笑得一脸沧桑皱纹,指指点点,这树根是宝、干是宝、枝桠是宝、那一年一轮回的叶也是宝,未落时摘下,是孩童手里的玩具,争抢;落在地上时,也可在过冬煤炉中充当助燃之物,瓜分。正对着这棵树的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的家,幼时便在这树下玩耍,天知晓几生几世前树和这位佳人有过怎样的故事,它终于在刚刚粗壮时的一个冬天被砍伐,做了姑娘的陪嫁:梳妆台,衣帽镜,匠人用心打磨,待嫁的姑娘温柔宛转,迎来的新郎鲜衣怒马,光阴荏苒。某天飞鸟会衔来下一颗种子,在不知几世以后,再长成材,再在窗外守候你一生一世。
很显然,唐映枫写的是爱情呀。臂弯做衣架,摇晃在庭前。腰杆做长椅,你轻靠,或躺下看书。这棵人化了的树显然深爱着她。唐映枫的词给我的感受一直是迷蒙蒙的乡村,这跟他生长在四川有关。他喜欢写迷离的雨后,喜欢写孤独的夜晚,更喜欢写门前的那棵树桩,那截被砍了的树桩,日久成了板凳的树桩。早春的树,即是他。为她抛去了一切,最后变成了壁炉烟尘,来年再吐新芽。也无愿无悔。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物从来不同于人,但久而久之就有了情感。
其实这是一首病态又残忍的歌啊。把我的胳膊砍下来,给你拿去做成衣架。把我的腰杆砍下来,给你拿去做成椅子。把我的耳朵砍下来,给你拿去做成项链。把我的眼睛摘下来,给你拿去挂上窗户。我的手你用来挂上饰品,我的脚你拿来支起镜子。若是冬天你还觉得冷,就把我的多余的肢体扔进壁炉生火。你们一个劲的说听歌里的温柔,砍下的身体有多痛,可有考虑过。第一次听,只觉得是奉献。把自己给你,把所有给你,把半生给你。再听,却更觉得是占有。用最残忍的方式,实现我对你的占有。我用我的身体,融入你生命中的每个细节和角落。我占有你的目光,你的凝望。占有你的情感和生活,你的温暖和冷漠。当你睡着了,我的骨骼做成了你的床,连你的呼吸和呓语都属于我。我已活过半生,遇见了你,若能独占你所有,下半生便不要也值得。
我听歌就是先听旋律,旋律合我意,我才看词:旋律美妙的话,连平庸的词也恨不得抄上他个三遍;旋律平庸无味的话,作为歌词,再好我也读不进去。因为我在音乐方面的知识缺失,无法从技术方面欣赏旋律,所以不得不把对旋律的喜爱,投射到歌词上。当然这首歌的词确实和曲子是在是配合得很好,被我拆成这样还能精彩,真的是不可多得的好词。除此之外,我也十分认同”听众的不同解读成就了一首歌”这个观点,文艺作品,如果先听到“权威”、“官方”解释,反而没啥意思了,我想这也是很多创作者不愿意谈自己作品的“中心思想”的原因,因为不愿去破坏歌里存在的包容的美。